员工、求职者及控制方机构成员个人数据处理信息
根据 (EU) 2016/679 (GDPR) 条例第 13 条和第 14 条,OBRETA spol。 s r.o.,公司 ID:26360331,注册办事处 Plzeň, Malická 434/15, 32300,在比尔森地区法院保存的商业登记处注册,C 部分,插入 15344(“控制者”或“雇主”),特此通知求职者/办公室候选人、控制者机构的现任雇员/成员以及前任雇员员工/成员(统称为“数据主体”)有关处理提供给控制者的个人数据的信息。
一、基本规定
奥布雷塔 spol。 s r.o.是根据艺术的控制器。 GDPR 第 4(7) 条。
数据控制者的联系方式:Malická 434/15, 323 00 Plzeň;电子邮箱:obreta@obreta.cz;电话:371526300
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4条第1款,个人数据指与已识别或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任何信息……
数据控制者未指定数据保护官。
数据控制者处理由数据主体提供或与履行雇佣合同相关的个人数据。同时处理来自公共登记册的个人数据…范围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注册地址、营业执照、强制执行记录、破产程序、法人实体职务。
数据控制者可修订本条款…
为避免疑义…“雇佣合同”包含…
II. 处理依据、目的及保存期限
在职及离职员工:
a) 履行法定义务…《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c)项…订立及履行雇佣合同所需…按法定时限保存(如工资记录保存至相关年度后30年)
b) 履行雇佣合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b)项…雇佣关系存续期间
c) 数据控制者为追索权利的正当利益…《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f)项…雇佣关系存续期间及终止后10年
求职者:
a) 招聘流程及潜在雇佣合同签订……《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第b项……在选拔流程期间
b) 履行法定义务……《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第c项……选拔流程期间
c) 数据控制者基于合法利益将未录用候选人纳入内部人才库以备未来职位……《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6条第1款第f项……选拔流程结束后保留2年
不进行《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第22条规定的自动化决策。
保留期届满后,个人数据将被删除。
III. 个人数据接收方
数据控制者及授权员工;法律授权的实体及数据处理者。最新名单可应要求提供。
不向第三国或国际组织转移数据。
IV. 数据主体权利
依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享有的权利:访问权(第15条)、更正权(第16条)、限制处理权(第18条)、删除权(第17条)、反对权(第21条)、数据可携权(第20条)。
权利行使可通过《数据主体权利行使申请表》进行,纸质版可于数据控制者注册地址获取,电子版请访问:http://www.obreta.cz/cs/ochrana-osobnich-udaju。
向个人数据保护办公室(地址:Pplk. Sochora 27, 170 00 Prague)提出申诉的权利。
V. 安全措施
数据控制者声明已采取适当的技术和组织措施……仅授权人员可访问数据。
于2018年5月25日在皮尔森签署
I. 基本条款
OBRETA系《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第4条第7款所指的数据控制者。
联系方式:Malická 434/15, 323 00 Plzeň;obreta@obreta.cz;+420 371 526 300
个人数据定义…
未任命数据保护官。
处理地点:托伊采14号设施。监控系统覆盖室内外区域:主入口、室外区域、仓库入口、仓库、接待处、走廊(共25个摄像头,其中2个具备录像功能)。
处理数据:特定时间段内的外貌特征、移动轨迹、在场状态、行为动作及行为模式。
数据控制者可修订本信息通知…
II. 处理依据、目的及保存期限
基于合法利益(GDPR第6条第1款第f项)保护财产与安全。
系统持续运行。录像存储最长40天后覆盖。
系统设计不侵犯尊严…卫生间、更衣室等区域不设监控。
不进行自动化决策。
三、接收方——同上。不向第三国转移数据。
四、权利——同上(申请表详见http://www.obreta.cz/cs/ochrana-osobnich-udaju)。
五、安全——已采取防护措施;仅授权人员可访问。
于2018年5月25日于比尔森签署
I. 基本条款——数据控制者、联系方式、定义、无数据保护官、数据来源(含公共登记册信息:名称、身份证号、增值税号、注册地址、营业地址、营业执照、强制执行记录、破产信息、公司职务),允许修改。
II. 处理依据、目的及保存期限
1.
a) 履行法定义务(税务、会计)——第6条第1款(c)项——必要;保存期限:合同存续期及后续法定时限(如会计凭证需保存至会计年度结束后5年)
b) 合同谈判、订单处理、履约——第6条第1款(b)项——必要;保存期限:自数据提供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4年
c) 合法权益:主张权利——第6条第1款第f项——必要;保留期限:合同终止后10年(依据《民法典》第629条第2款规定的客观时效期限)
d) 合法权益:直接营销(商业通讯、新闻简报)——第6条第1款第f项——非必要;保留期限:自数据提供之日起至合同终止后2年
2. 不进行自动化决策。
3. 保留期满后删除。
三、接收方——数据控制者、授权员工、政府机构、数据处理者;不向第三国转移。
四、权利——如上所述(链接形式)。
五、安全——已采取安全措施;仅授权人员可访问。
于2018年5月25日于比尔森